ISO体系证书造假获100万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近期,四川泸州一公司在参加泸州市环境卫生所车辆维修用轮胎项目(编号:5105012020000189)采购活动中,在技术及服务性投标文件提供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系虚假材料,该行为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以下为决定书部分内容:

  泸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我局立案调查,你公司在参加泸州市环境卫生所车辆维修用轮胎项目(编号:5105012020000189)采购活动中,在技术及服务性投标文件提供的“中泰联合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系虚假材料,该行为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以上事实有本项目招标文件、你公司技术及服务性投标文件、《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商请鉴定有关情况的函》(泸市财采监〔2020〕4号)、《泸州市财政局调查取证通知书》(泸市财采监〔2020〕5号)、《中泰联合认证有限公司关于回复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商请鉴定有关情况的函>的回函》(中泰函字〔2020〕1号)、你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中泰联合认证有限公司网站认证证书查询栏目网页截图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处罚结果:

  罚款6250元(按照采购金额125万元的千分之五计算得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02

  无独有偶,因生产销售塑料制品涉嫌伪造认证标志、虚假误导,海南一企业拟被罚100万元。

  为全面落实海南“禁塑令”的正式实施,11月24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在全省市场监管禁塑工作暨培训会上通报了海南鑫汇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海南创佳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澄迈县纯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海口龙华盛华贸易经销部生产销售伪造“中国环境标志”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违法情况。

  经查明,海南鑫汇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制品过程中,未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也未取得中环联合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环联合)的认证和备案,擅自将标注有“中国环境标志”字样和图标标注在自己生产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上。

  且实际生产用的原料成分为“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属不可降解材料,但却在其塑料产品上标注“淀粉生物基环保袋”,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和虚假误导行为。

  在出台《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海南省全省即将开展禁塑工作之际,海南鑫汇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假冒环保认证标志,伪造可降解环保塑料制品的行为恶劣,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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